六安市信访局财务报销制度-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

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市信访局(市委信访局)发布时间:2023-10-13 15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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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,严肃财经纪律,规范财务行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创建节约型机关,根据《会计法》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》等有关财经法规和纪律的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财务报销原则:严格执行国家、省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,本着“精打细算、统筹安排、量入为出、从严控制”的原则,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,合理、规范使用资金,完善发票报销手续,坚决杜绝贪污腐败。

、从严控制支出范围。本规定所指财务报销主要针对工作性支出,严禁公款报销香烟、酒类支出。

、加强票据管理。报销的票据原则上应是国家税务机关统一管理的票据(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),并盖有财务专用章(或发票专用章),有商品名称、单位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等原始单据,一律不得用白条报账。

、完善报销手续。每张票据需由经办人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后“一支笔”签批方可报销,做到手续完备、内容真实、帐目清楚、字迹清楚、小写金额要相符,不得涂改,确保报销票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,一般不得跨月报销。

五、差旅费报销。职工因公外出出差,严格按照市财政部门以及我局管理规定执行。

、公务接待费报销。局机关对外接待用餐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。接待标准按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,且做到审批单(派餐单)、用餐消费清单(菜单)、税务发票“三单合一”。

、驻京、驻肥组经费报销。驻京、驻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,单独列支;驻京、驻肥经费报销实行报账制,具体按照驻京、驻肥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。

、从严控制现金支付。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规定,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,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。对确实不具备结算条件的,按照“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”的原则,凡经办人先行支出费用以及个人报销费用原则上须通过银行转账,从严控制现金支付。

、财务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,熟练掌握财务制度,坚持按章办事、不徇私情。对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,应及时予以制止、纠正;对票据不合要求、手续不完善的,不予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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